赔偿"惹"纠纷 法庭巧调解

  法治周刊讯 (通讯员 钟金位 邓寒允) 近日,四川省岳池法院坪滩法庭成功地调结、化解了一起家庭共有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郑红系郑仁与胡兰之女,郑红外出务工时因公死亡,由施工方赔偿各项损失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这50万元却惹来了家庭之间的矛盾。两位老人认为自己应得赔偿的一部分10万元,而女婿胡科却认为自己尚有两个未成年子女,读书、生活都需要花大量的抚养费,因此不愿意分出10万元赔偿费。双方矛盾尖锐,一触即发。当地村委会及乡政府都进行了调解,均未有结果。最终,郑仁与胡兰将胡科及胡科的两个子女告上法庭,一家人对簿公堂。

  案件承办法官敏锐的察觉到这个案件的特殊性,经过到实地走访了解、摸底,掌握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对案件有了更清楚的了解。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给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让双方当事人知晓相关法律;一方面对双方当事人单独做调解工作,通过承办人的耐心释法,将法理与情理并用。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一致协议,由胡科一次性给付郑仁与胡兰应享有的各项赔偿费用人民币8万元,并当场履行。同时,胡科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当庭向郑仁与胡兰给了二人向法庭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亲人离世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心痛的,而因亲人离世引发的经济纠纷更加令人痛惜。案件的圆满处理,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及群众的认可,也体现了法官真挚的为民情怀。(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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