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索赔 法官释理邻里言和

  法治周刊讯(通讯员 郑应武)  “好,现在法官也在,你到时给我修复好就行。“唉,当时你打电话态度不好,我也能理解,你放心,我到期一定给你把损坏的部分修好。”这是近日新疆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在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在达成协议后的对话。

  原来,王某与李某系上下楼邻居,双方都不经常在家居住,特别是李某在房屋购买装修后就基本没有居住过。2015年,李某的水管漏水,将楼下王某的部分墙面损坏,当时,王某自己进行了维修。而今年,李某的水管又漏水加之家中无人,王某又联系不到李某,后联系到后双方言语不合,王某一怒之下,将李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与双方到事发地进行查看协调,对双方进行了释法析理,认为邻里之间,应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纠纷,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由李某于今年7月底以前负责将王某损坏部分修复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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