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最高奖励50万元
    法治周刊讯 (记者王昊男) 据人民网 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正式公布并开始实施。其中明确,“对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或侦破间谍案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给予10万至50万元奖金。”

该《办法》共十二条。其中第五条明确,对公民举报且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采用的间谍行为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等进行奖励:对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或侦破间谍案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给予10万至50万元奖金;对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或侦破间谍案件发挥重大作用的线索,给予5万至10万元奖金;对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或侦破间谍案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给予1万至5万元奖金。

该《办法》指出,所称间谍行为,是指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行为,包括: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根据该《办法》,公民发现或知悉间谍行为线索,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举报。包括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举报;通过信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邮编:100740);直接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等。

同时,该《办法》指出,因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公民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将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对借举报之名故意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情况、故意骚扰等行为,根据该《办法》,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魔鬼马拉松:顶着烈日 撒哈拉沙漠跑6天(
下一篇:谁都钟爱这身军装,军改面前让哪个向后转
公益视频>>更多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组织机构


地址:北京市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新闻出版大厦

京ICP备16057544号

频道识别号:011050312012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43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