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思周:用心诠释职工"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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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周刊讯 常言道:“眼睛是心灵的窗口”这是一句历年留传下来,经过反复实践证明的古话。的确,我们可以从一个人的眼神中看到他心中的所思所想,可以间接的去了解一个人,还可以通过眼睛与之相沟通交流。

  作为一个从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岗位退下来,并且多年担任机关工会专职副主席的他,徐思周没有什么厌言,他总是用乐观的心态对待每一件事,是用乐观的心态干好每一项工作。

  徐思周1962年5月14日出生于云南省楚雄市大地基乡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3月至1999年12月分别在楚雄市大地基乡水卷槽村委会、中邑社村委会、大地基国土资源所、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并先后担任水卷槽村文书、乡长、中邑社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大地基国土资源所所长、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2002年7月担任机关工会主席,2008年9月至今担任工会专职副主席,他没有魁伟的身材,也没有学者般的风度,只是岁月的磨炼使他总是那么平易近人,一身朴素的衣着,朴实的作风,让人感到那么可亲可敬,从楚雄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岗位退下来后,又在工会主席、专职副主席岗位上默默无私奉献16年,在职工的眼里,徐思周是一位朴实、宽厚的人。

  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使他成为一个热心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贴心人。他用勤劳务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对职工的赤诚,赢得了全体职工的尊敬和爱戴。

  徐思周忠诚履行职责,在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同时,积极发挥工会作用,促进了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体现了一名工会干部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的宗旨意识、高尚的职业操守、乐于奉献的时代精神和人格魅力。

  作为工会主席,徐思周深知思想工作的重要性,有人说工会主席不好当,但要真正当好一名有作为的工会主席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立足本职,找准定位,在工作中不断创新,为维护楚雄市国土资源系统职工权益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什么是工会?什么是工会组织?有人会有这样的看法,工会就是逢年过节发点东西、带大家玩玩、吃吃喝喝的,为什么有这样的看法呢?原因可能有两个;

  一是工会其实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外界对工会不了解,凭着老影响来看工会,这说明工会的宣传工作没到位。

  二是可能工会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在职工与单位发生问题时、要在工会维护职工利益、在职工利益受到侵害时,工会组织没能与单位的领导很好的谈判与沟通,没有很好地做好工会工作,导致了职工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徐思周在担任工会主席以前也是这么看工会的,在从事工会工作后,他逐渐认识到,工会组织是职工合法利益的代表,维护职工合法利益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工会必须以维护职工利益作为基本职责,是调整职工与领导主抓管理工作的关键。作为工会主席,和谐之本就是正确处理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和他人的关系,将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利益、保护职工的积极性作为工作的前提;将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作为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保证。

  2002年7月,徐思周积极配合楚雄市总工会和局党组,组建成立《楚雄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工会》,经楚雄市总工会批准、由本局职工自愿结合,它代表全局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全局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

  机关工会本着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本局的有关事务,机关工会在维护全局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有的单位认为,工会组织可有可无,面对人们认识上的误区和严峻的现实,徐思周没有气馁。他想,开展工会工作,组织建设是前提,没有工会组织,其它一切都无从谈起。于是,在他担任工会主席后,便马上停蹄地把工会组织建设作为当务之急。

  一是健全和完善了工会组织机构,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工会工作有章可循,为了使工会工作有系不紊地运作,徐思周主席积极配合局党组制定了“工会主席职责”、“工会委员会职责”、“女工委员职责”等规章制度,并健全了工会会员档案,使工会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工会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定了局工会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完善了工会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会工作水平。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能。16多年来,徐思周牢记使命,竭尽全力,认真贯彻《工会法》、《劳动法》和《社会权益保障法》,切实维护了单位职工的权益 。

  关心职工生活,不断开展送温暖活动。徐思周多年来形成的一个习惯,就是他坚持深入职工家里(包括乡镇国土资源所职工),倾听职工的呼声和要求,为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10年来,他先后走访慰问职工80多户,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圆大学梦,定期对老同志进行看望和帮助,特别是过年过节,不忘看望离退休干部,带去组织的关心和慰问。

  徐思周从小就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初中毕业后因没有条件在读书,他放过牛,吆过猪,出过牛圈,是一个地道的农民的儿子,1984年至1989年到村委会工作后,不管职务的变迁,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农民,所以,他和村委会的农民建立了良好的感情,他关心农民的疾苦,了解农民的生活。

  徐思周在该村担任大地基乡中邑社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期间,他认真按照乡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政策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做好村容村貌整治;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村组,自立更生做好家庭庭院改造,重点加大核桃,魔芋生产,年内实现了全村经济总收入268.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25元。

  徐思周在担任大地基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他认真实施了(镇)、村、组三级动态巡查网络,与各村委会、村居信息员逐级签订了动态巡查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目标。村组信息员和村委会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情况做到及时上报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所接列举报信息后要及时查处,将执法关口前移,切实做到“地动我知”,坚决遏制违法用地现象发生。

  徐思周在担任大地基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还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不断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

  一是推行土地违法案件主办制。土地案件主办人由所长担任案件专案组组长,对所办案件实行“一杆子”到底负责制。通过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所人员办案能力,促进了执法监察平台前移。

  二是推行土地违法案件会办制。对违法情节简单、违法占地面积不大、影响较小的一般案件,该所所长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会审;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由局长召集案件审理小组进行会审。

  三是推行土地违法案件联办制。建立与乡镇等部门联合办案机制。

  四是推行土地违法案件督办制。大力推行土地违法案件联合督办制,对在查办土地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参与、暗中支持、指使、且造成违法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由于他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2000年被党组织考察推荐到楚雄市国土资源局担任副局长,协助一把手分管规划和执法监察工作。

  近年来,他敢于维权,善于维权,并将楚雄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工会建成了一个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徐思周主席作为机关职工的“家长”,自己坚持一线工作法,经常深入职工中,细心了解职工思想,深刻体察民情,及时解决民困,特别是对一些特殊和困难职工,自己主动与上级组织和机关领导联系,救急救危,及时解决他们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在每年的“春节”、“三八妇女节”、“七一建党节”之际,他总会亲自登门慰问老干部、老职工、老党员和一些困难职工,送去了党的温暖,维护了党的形象。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 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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