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县:“重面子轻里子”的市政建设 涉嫌违规
 大同县隶属山西省大同市,地处山西省北部,晋冀蒙交界处,是金三角的交汇处,西接古都大同,北屏采凉,南望恒岳,东出京津。大同县是中国黄花之乡、国家火山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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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北街现场拍摄)
  记者在山西省大同县的中心街道南街和北街可以看到,两侧的建筑体在新刷涂的真石漆下结合着新铺装的沥青马路和新种植的行道树显着这座小县城非常的整洁美丽,更看出这个街道也是该县城唯一的“面子”。
  在知情人的反映中,记者了解到2018年1月18日,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同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其发布了“大同县县城街道两侧建筑立面整治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发布了公告。
  其公告介绍本次招标主要是针对大同县县城南北街进行整治建筑立面,总建筑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墙面清洗、抹灰弹涂、喷真石漆等。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并说明资金来源为申请资金和自筹解决。
  1月25日,在发布的大同县县城街道两侧建筑立面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中显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74822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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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县财政局)
  1月29日,记者在大同县南北街看到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毕,建筑外表喷涂着真石漆,而大同县财政局外表的颜色则和其他不同,显着更加的威武庄严。
  招标未开始,施工已结束。针对如此情况,记者在大同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了解到,项目施工大约在2017年10月份开始的,因为要应付检查,就把南北街分了四部分由四家施工单位去建设,当时建设资金县政府让该局自筹,所以每部分的施工价格都控制到了200万以下,也就不用去招标了。但是后来又想申请财政资金才做了目前的招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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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目前的招标是否还具有合法性,是否让前期施工的四家单位谁去中标?又如何操作招投标。中标后是否还有重新建设,该局未做解释。但是对于已经施工结束的市政工程,尤其大同县财政局也在工程范围之内,财政局对该工程如何进行政财资金的评审和支付?如此建设情况是否可以视而不见呢,是否需要违规支付?更值得关注。
  对于市政建设的工程项目岂可“重面子轻里子”,法定程序故意弃之不用还有什么理由使用“财政资金”,期待大同县政府能给予合法明确的解释。更希望市政建设是既能重面子更能重里子的阳光建设!(文 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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