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渎局长说|从40万方渣土里查出3名渎职犯罪官员

  记得2014年的一个周五,我像往常一样到案件管理科查看刑检部门一周的收案情况,“余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吸引了我的注意。据我了解,我国对农用地保护严格,多部门进行监管,怎么还会让农用地被非法占用?我立即来到公诉部门,找承办人了解案情。原来,余某承租了村上的七十余亩林地作为卸土区,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牟取私利,擅自将承接的多个工程项目近40万方渣土卸在林地上,造成山林原有植被严重毁坏。如此大量的渣土从项目运到林地,毁坏生态环境,渣土管理部门哪儿去了?直觉告诉我,这背后有文章,一定要顺藤摸瓜深挖下去。

  首先我安排侦查人员与公诉人一起对余某进行讯问,并根据余某交代的情况,整理出了一张渣土运输管理的流程图,重点圈出在这个流程审批中起关键作用的几个对象,同时我们到该地区进行实地查看。

  有“城市绿肺”美称的这里竟然尘土飞扬,上百台渣土车超载后边撒边行驶在城市大道上。我们对该地区所有渣土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多个渣土项目是违规运输。根据了解的情况,我们进一步锁定了这几个项目的负责人。调取到这些人员的通讯记录后,我们有了重大发现:他们都与我们重点圈出的对象有密切往来,联系时间多在晚上或节假日。

  证据固定后,我将侦查人员分成两队:一队人员隐藏身份,与林业公安干警一起以调查的名义对上述项目负责人进行询问;一队人员收集、整理法规,明确重点对象的职权职责范围。边收集证据边分析证据,案件的脉络愈发清晰:对该地区渣土负有执法和日常巡查职责的城管局某队正副队长吴某、石某,在收受余某等人贿赂款后,放任余某等人违法运输渣土至林地;主管该地区渣土运输线路和卸土区的镇党委委员熊某,收受他人贿赂后使审批、监管流于形式。

  所有外围证据全部到位,我们通知吴某、石某、熊某三人到了办案工作区,并向他们展示拍摄到的证据照片:“这些没经批准的渣土车上路时,你们在哪?”“谁允许林地成为渣土场,你们的监管在哪?”在铁的证据面前,三人如实供述了自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且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渣土运输审批存在失职,对渣土运输监管不力,导致大量非法卸土区形成,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事实。2014年底,吴某、石某、熊某3人分别被判处十年零二个月、五年、六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2016年11月,我再次来到那片曾经被渣土覆盖的林地上,这里已经栽下了行行绿色的树苗,原来尘土飞扬的大道,已被整理得干净顺畅。看到生态环境得到了修复,我为自己能为守护绿水青山尽一份力而感到欣慰与自豪。

  (余伟系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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