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法院多举措防止"微腐败"

  法治周刊讯(通讯员 孙维存) 今年以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以 “学转促”(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及队伍建设的实际, 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从根本上来有效防止“微腐败”问题的发生。

  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从提高司法公正与效率,自觉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出发,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司法廉洁公正有人抓、有人管全覆盖,无死角。

  广泛宣传,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紧密结合“学转促 ”专项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中央 “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和法院系统的七项措施,通过强化廉洁自律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自觉用《规定》《准则》《条例》规范自觉的行为,自觉用行动来实践人民法院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良好形象。

  聚焦重点领域,重拳出击“微腐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整治群众“司法领域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执法不公”具体问题,促进法院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全面清理久审不决、久执不结案件,规范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司法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重点治理 “四风”四气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官油子之气、不作为之气、漂浮之气、两面人之气) ,以良好的司法作风来维护法官公正清廉的形象。

  从严执纪,强化纠错与问责。由审务督查室、监察室负责,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及时发现和及时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上一篇:和静法院开展"家庭助廉"活动
下一篇:石嘴山支队全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公益视频>>更多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组织机构


地址:北京市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新闻出版大厦

京ICP备16057544号

频道识别号:011050312012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43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