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实施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症常态化诊治

法治周刊讯 据人民网 日前,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军队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症常态化诊治实施方案》,从2017年8月16日开始,对患不孕不育症的军队育龄夫妇实施常态化诊治。

记者了解到,与以前实行的集中诊治相比,常态化诊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新增了诊治对象,扩大了保障范围,由初婚初育家庭,扩展到无子女家庭(含失独家庭)、再婚夫妻没有共同生育过子女的家庭,以及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重度残疾、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增加了诊疗机构,由20家扩大为23家;下放了审批权限,由团级单位逐级上报、军委机关下达计划,调整为旅(团)申报、军(师)审批、战区级备案、军委机关检查督导;简化了诊治步骤,从“调查摸底-初诊筛查-拟制计划-下达任务-集中诊治”,调整为“调查摸底-初诊筛查-实施诊治”;规范了诊疗程序和转诊要求,确保诊治工作有序推进、合理调控,灵活处置、按需转诊;调整了经费保障渠道,从申请专项诊治经费,转变为纳入据实核拨的军人及家属医疗费用保障。

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有关领导介绍,《方案》的发布施行,对于有效解决军队人员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方面的实际问题,增强军人荣誉感幸福感、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巩固提高部队凝聚力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花晓、通讯员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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