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讯 据人民网 记者今天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获悉,网信办10月30日公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指出,出台《办法》旨在加强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各新闻网站内容管理从业人员在丰富网络新闻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从业人员也面临接受职业培训少、业务素质能力有待提高等难题,不当报道行为时有发生,导致部分网站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信息,污染网络生态,侵害公众利益。为依法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基于此,《办法》要求,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舆论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按要求参加教育培训,强化网信工作、新闻舆论工作等的政策法规等方面教育。
《办法》同时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准入、奖惩、考评、退出等制度,按要求做好从业人员信息备案,并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据悉,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建立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信用档案和黑名单;指导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要求所在单位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加强管理和教育培训,并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了解从业人员违法违规和不良从业行为,妥善进行处理,并消除不良影响。(记者 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