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支队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

  法治周刊讯 (通讯员 满忠琪)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规范管理,努力消除火灾隐患,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石嘴山支队结合“四个能力”建设工作,采取“五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努力打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规范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各单位要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公共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应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夜间巡查。主要巡查用火、用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岗位人员值班等情况。

  二是规范灭火疏散预案的制订与演练。加强对重点单位制定初期火灾扑灭、人员疏散、内部消防设施的维修与使用、火场自救、水源占据、要害部位灭火扑救等灭火演练实施方案的指导,每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对突发性火灾的处置能力。

  三是规范消防档案建设。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档案应详细,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图表,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建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四是规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定期对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水带、水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测试检查、检验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保持完好状态。

  五是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切实加大“四个能力”建设力度,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各种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单位每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共聚集场所每半年培训一次,新上岗和转岗的员工必须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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