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南桥司法所开展《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

  法治周刊讯 (通讯员 刘亮亮) 《网络安全法》于6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让辖区广大群众了解此法的内容及意义,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南桥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成立了宣传教育小组,开展了《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赶大集”的形式开展,宣传小组在集市中通过摆放展板,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咨询台前,认真耐心的向群众讲解《网络安全法》的重要内容及意义。

  活动结束后,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以后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远离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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