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讯 (通讯员 齐晓琳 刘文婕)
为全面贯彻落实6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近日
,泉庄镇多次组织召开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培训会,分别针对镇食品监管人员、三小经营业主、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等召开了类别不同的培训会。
会上,泉庄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李晓月从“三小”条例制定的背景、出台过程、调整范围、职责分配、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监管要点等七方面详细解读了“三小”条例,指出,“三小”条例以民生为本,考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管理而不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降低了准入标准,各村居的食品安全信息员要切实把这一政策性福利宣传到位,及时到基层所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各经营户要积极准备材料登记、备案,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的要求,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截至目前,泉庄镇共召开三次“三小条例”培训班,培训12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