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司法局狠抓重点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安置工作

  法治周刊讯 (通讯员 刘佳明)近日,涪城区司法局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广元监狱顺利开展了一名预释放人员的交接工作,这是落实刑释重点人员衔接工作的重要体现。

  今年8月底,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在接到广元监狱关于罪犯杨某的预释放衔接通知,了解到杨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在广元监狱服刑期间因患高血压3级(极高危)、鼻咽癌晚期伴转移等疾病转监至金堂监狱医院治疗,即将刑满释放。收到通知后,区司法局对此高度重视,为了能够让杨某得到妥善的衔接安置救助,立即组织人员就监狱提供的信息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经调查了解,杨某已年逾不惑,又身患多种疾病,与妻子早年就已离婚一直没有联系,虽生育有一子,但杨某未抚养儿子,与其子也早无联系,与其他亲属之间也无联系,生活无以为继。在核实完情况后,区司法局向杨某户籍地政府即城厢街道办事处通报了情况迅速召集办事处、民政局研究安置救助对策,拟定了三条社会救助措施:一是先让杨某入院接受治疗而后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医疗救助,民政部门按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济措施。二是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并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予以救助。三是积极联系和动员杨某亲属或朋友,给杨某提供一个住处。这一系列有力及时的措施解决了杨某的安置问题。目前,杨某低保也已落实,借住在其朋友处。区司法局通过组织人员远赴自贡查找,也找到了杨某年迈的父亲。杨某切实体会到了党和政府对其不抛弃、不放弃,深受感动和鼓舞。

  涪城区司法局落实必接必送制度,既是加强特殊人群专项工作,也是认真践行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对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创建“平安涪城”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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